洛杉矶地委大法官制度
宗旨:
1、解释地委决议和法规。
2、预防和保障地委不出现分裂。
3、确保主委换届稳定。
预防换届后原主委不交行政资源、公章、财务、党员档案等类似唐元俊事件。
预防新主委违背党章和地委决议行事,确保党员档案和财务安全。
4、平时不干涉地委日常运作,只在发生重大事项时,依据总部和地委决议给出裁决。处 理地委重大纷争的复决。
5、分别持有地委重要资源:NGO法人代表、银行账户、党员档案、秘密党员档案、官网和其他官方账户
6、人数:5人
任职条件:
三年以上党龄
总部任命的监察长为地委首席大法官,不需经过选举确认。
其余四名大法官由主委提名,全体会议通过。
设一名后备大法官,由主委提名,全体会议通过。
除非渎职、辞职,没有任期限制。
中国民主党洛杉矶地区委员会
2025年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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